首页 > 专题新闻 > 邪教法轮功
外交部就美法院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答问
2003/11/17
    问:9月12日,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裁决,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,你对此有何评论?

  答:“法轮功”使用种种卑劣手段,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,意在诋毁中国的形象,干扰和破坏中美关系的发展。根据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任何外国司法机构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实施管辖。美有关法院作出撤销有关诬告案的裁决是正确的、明智的。这对中美关系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是有利的。(外交部网站)

【推荐给朋友】
       【打印文章】